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临沧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以监督为主要抓手,认真践行“两个维护”,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工作任务,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持续以“室+组+地+专”(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专项纪律检查组)上下联动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监督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紧盯国家、省委考核反馈临沧市及所辖县(区)涉及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着力详情进入>>
2022年中秋、国庆节临近,为牢牢守住节日“廉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续严明纪律作风,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抓实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强化措施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实际行动。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向各监督单位发出通知提醒要求。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疫详情进入>>
“很高兴选到了心仪岗位,这次选岗过程公开透明,让我心服口服,在新的岗位上,我将继续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争取再立新功、再创辉煌。”刚被安置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退役士兵杨树彭高兴地说道。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开展2022年度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市级安置岗位现场选岗工作,对全市自愿参加市级选岗、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24名退役士兵和退出消防员进行“阳光安置”。为确保安置选岗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的再监详情进入>>
“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指出违法用地的地块在那个位置,是否拆除恢复原状,我们想要看一下每一宗违法用地的实际整改情况。”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组建8个专项纪律检查专班,深入8个县(区)对临沧市2017年、2018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拆除复垦182宗土地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前,召开专项纪律检查组联席会议,邀请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业务人员就耕地保护、宗地整改、恢复复垦等系列问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专项纪律检查深入到每一宗违法用地,实地查看每一宗违法用地的实际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详情进入>>
针对园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难题,为深入了解园区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痛点、阻点,临沧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积极参与管委会的调研决策工作,对园区管委会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难题工作全过程开展融入式、体验监督,切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融入招商平台,监督投资主体从哪里来的问题。体验“以产定园、以商建园、以园招商、以商招商”创新机制,监督园区招商平台管理办法的执行,坚持市场导向,大力“筑巢引凤”,深入挖掘目标企业,构建平台招商、以商招商为主体主力,中介招商+上门求商为补充的招商力量。融入综合服务详情进入>>
近期,市纪委机关党委按照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活动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引导党员同志投身到所在社区的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员同志的作用,展示市纪委党员同志的精神风貌。详情进入>>
近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按照全年工作部署安排,对市委办、政法委、政研室、机要保密等9个监督部门进行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共发现6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发现问题主要是:出差人员交纳伙食费单据未盖公章;出差报销单填报不规范,部分单据缺失填报人、财务审核人、审批领导,出差事由填报简单不实,填报内容秩序混乱;出差报销单据不完整,无备注说明;部分单位出差住宿超标报销;个别单位人员填报廉政风险防控表不规范,字迹不清,描述不全面,结合工作岗位实际不够;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根据发现详情进入>>
8月30日,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黄亮同志一行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宣布新任纪检组长就位履职。黄亮常委指出,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入驻4年以来,能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彰显“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做好“督”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派驻监督职责。新任纪检组组长到任履职后,要尽快转变观念、进入角色,接好驻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接力棒”,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客观公正、秉公执纪,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作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要加强学习,树立“四个意识”,提高党性修养和业务能力素质详情进入>>
2022年6月,市直机关某公职人员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临翔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2年8月,已被开除公职。亲朋好友聚会时,饮酒助兴本是乐事,但切忌醉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上路,别让一时侥幸心理造成终生遗憾,自毁前程。其明知饮酒后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而是心存侥幸,将作风纪律抛之脑后,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公安机关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十四条: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详情进入>>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和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协同联动,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红十字会三部门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员召开了“清廉临沧”建设创建“清廉机关”工作推进会议。会上,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传达了《关于推进“清廉临沧”建设示范点创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市纪委市监委对“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的相关指示。会议强调:推进“清廉临沧”建设创建“清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工作,在“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构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各详情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