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临沧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以监督为主要抓手,认真践行“两个维护”,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工作任务,创新监督方式和方法,持续以“室+组+地+专”(监督检查室、纪检监察组、县(区)纪委监委、专项纪律检查组)上下联动方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专项监督检查。
监督巩固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果。紧盯国家、省委考核反馈临沧市及所辖县(区)涉及脱贫攻坚存在问题的整改,着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麻痹思想、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
监督做好过渡期衔接准备工作。紧盯政策配套衔接、建设项目衔接、扶贫产业衔接、社会治理衔接、工作机制衔接、强化文化引领、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内容开展专项监督。重点检查落实“四个不摘”、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巩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状大、稳定就业、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方面内容。
监督推动中央、省委、市委乡村振兴帮扶新部署新要求落到实处。紧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五个方面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找准专项监督的切入点,做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推进到哪里,专项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凝聚监督合力,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监督工作,对涉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截止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领域问题62件82人,通报曝光巩固脱贫与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7批26起28人。(李云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