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耿马县勐永镇深入研究如何预防扶贫领域违6纪问题,采取“五举措”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预防工作。抓学习重预防,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学习中纪委《关于十三起侵详情进入>>
2015年以来,沧源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的内外协作配合,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督办工作,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详情进入>>
临沧市各级各部门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作为制度变革,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总结提炼好的做好及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更新完善制度规定,用制度固化已有成果。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建立完善详情进入>>
为畅通脱贫攻坚“最后一公里”,确保首战首胜,近日,耿马自治县纪委牵头,抽调财政、民政、农业、林业、卫计、扶贫等部门工作人员共17人,组成4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深入9乡(镇)57个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村的贫困户中,对惠农资金拨付、部门和驻村工作队员详情进入>>
永德县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明党纪戒尺,强化纪律约束,开展纪律督查,准确把握、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干事创业氛围,推进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新常态。坚持明纪在前,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抓详情进入>>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推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资金使用安全高效、扶贫项目实施顺利、党员干部务实清廉,永德县纪委再次重申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重申“六个严禁”,促干部廉洁从政。即,严禁在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上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详情进入>>
近年来,永德县乌木龙彝族乡在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廉政载体,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全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小康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廉政文化发展。结合“两学一详情进入>>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案件,纪律的语言描述案件,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运用。为促进乡镇纪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准确运用2003年版和2016年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详情进入>>
2016年1月,沧源县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因工作纪律松懈、酒后乱言等问题,受到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的问责。面对组织的提醒和处理,该同志没有对自身行为进行深刻的反省和改正,于同年5月又因酒后辱骂群众被举报。2016年7月,该同详情进入>>
为认真开展好“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永德县采取“三不”要求,切实开展好“小金库”问题整治工作,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做到“不愿”、“不能”、“不敢”设立“小金库”。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加大对治理“小金库”政策、防范“小金库”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力详情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