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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五举措”预防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发布日期:2016-11-04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耿马县勐永镇深入研究如何预防扶贫领域违6纪问题,采取“五举措”进一步做好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预防工作。

抓学习重预防,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道德防线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学习中纪委《关于十三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腐败典型案例多次强调扶贫资金是带电的高压线,是群众的救命钱,贪污挪用1块和贪污挪用100万,性质一样恶劣,不可触碰。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村干部集体约谈2次,发送节日廉政短信60余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抓宣传强公开,人人参与监督。召开群众会公开脱贫政策、资金用途、建档立卡户名单、脱贫退出名单、危旧房改造名单、建房补助标准、享受低保人员名单、民政救助对象等事项;在各村、组公示栏公开,让群众人人知晓政策,人人参与监督,让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在全镇各村(社区)公布镇纪委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及其它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抓督查严问责,持续正风肃纪。制定《勐永镇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的工作方案》,实行纪委委员分片负责制与集中检查相结合,由5名镇纪委委员各挂钩1个贫困村,负责抓好各村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不定期开展集中检查和明查暗访,重点对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排查在脱贫攻坚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累计开展综合检查5次,日常巡查20余次,让督查成为常态化。

重民生查源头,做到精准监督。成立了专项工作组,抽调镇纪委、综治办、民政办、财政所、镇代理财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从今年7月至明年6月,用1年的时间,深入全镇8个村、1个社区,88个村民小组对低保、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村组财务进行排查。通过进村入户、实地走访、询问座谈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掌握群众诉求,深挖问题线索,从最基层查处腐败零容忍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暗腐败”、“小官巨贪”。

建制度立规矩,形成长效机制。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财务纳入镇代理财务核算中心管理等机制,以纪律保障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周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