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临沧市地震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地震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地震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市地震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工作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9月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统一思想,全盘认领整改清单。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迅速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政府研究室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政府研究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对标对位找差距、找不足,从政治上抓整改,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纠正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开展了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切实担负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2022年10月14日上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反馈意见会议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罗春廷同志紧接着就主持召开了工委会,及时研究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9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委党校校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党校校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校委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10月14日下午,校委主要领导及时组织召开校委会,原文传达市委巡察组对校委的反馈意见,并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会议强调,巡视巡察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9月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外办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外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紧接着立即组织召开了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存在的根源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农垦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农垦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农垦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巡察反馈会后,市农垦局党组于2022年10月14日迅速召开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5日至8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搬迁安置办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搬迁安置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搬迁安置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办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办党组负责人亲自牵头制定了《中共临沧市搬详情进入>>
中共临沧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26日至9月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临沧市供销社党组(以下简称市社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2年10月1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市社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责任。市社党组把抓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详情进入>>
“大姐,你家现在种着几亩地,每年能领到多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这是永德县纪委监委深入一线精准监督,将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基层,做深做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采取“专项监督办公室+专项纪律检查组+乡镇纪委”的常态化监督模式开展监督,确保政策、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推动乡村振兴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落地。2022年,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详情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