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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以“审理之为” 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发布日期:2024-11-29 09:30:19    信息来源:镇康

“被审查调查人的党员材料不齐全……”

“该问题现有证据不足,建议进一步补证……”

日前,镇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近期办结的案件进行审理后,制发补证清单,对相关科室移送审理的卷宗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向办案人员反馈提醒。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查办案件以质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作用,紧盯案件办理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以“案件问题”为导向,通过强化制度机制、提升基层案件质量、加强交流培训等方式,在细节上发力,精准把脉开方,提升办案人员把握案件审理要素和关口的能力,高质高效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审查调查工作是案件质量的源头和基础。为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量水平,县纪委监委采取“主动沟通+动态掌握+提前介入”形式,建立案件审理与审查调查部门“面对面”双向沟通机制。坚持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原则,对疑难复杂案件启动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坚持审理关口前移,实时掌握案情、厘清问题焦点,在正式移送前将案卷进行预先审理、把脉问诊,让审查调查和审理部门共同对案件负责,形成凝聚工作合力,通过以审促查,在审理条线上守好案件质量关口。此外,县纪委监委针对审查调查工作中把握不准的疑难复杂问题、典型案例,建立多部门协审配合机制。

为持续提升基层办案质量,该县县乡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持续探索“室组地”联动审理、“交叉互审”等乡案县审模式,不断改进完善乡镇案件审理方式,促进乡镇纪委查办案件和归卷的程序化、科学化、标准化,保障和提高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质效。

“对于像我这样新上任的纪委书记,通过参与乡案县审工作,不仅增加了我办案时的底气,还增强了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一名刚上任的乡镇纪委书记说道。

为了破解基层办案人员审查调查能力不强、业务基础参差不齐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作为重中之重,集中整理审理提示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聚焦法规汇编解析、审理工具书使用,定期为办案人员作专题辅导,由案件审理室负责人和办案骨干轮流讲课,帮助审查调查人员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案件质量和办案人员能力专业化的双提升。同时,加强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业务沟通,组织参加庭审现场,观看庭审实录,进一步增强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为办案人员强基赋能。

我们将持续强化案件质量意识,以案件审核把关为抓手,不断增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意识,从‘关口’和‘出口’上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