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参与查办的耿马县某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杨某某收受他人现金,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案件中学到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手握的权利越大,面对的诱惑就会越多,但是无论组织给你的权利多大,永远不能作为你谋求私利的武器,面对各式各样的诱惑,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防腐拒变能力,才能不被“权利”这把双刃剑“反噬”。
我从参与查办的镇康县某国家公职人员挪用公款出借给同事朋友的案件中学到了:纪法红线永远不容侵犯,在生活、工作中,面对他人的请托,法纪不允许的要坚决说不,不能因为抹不开情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我从参与查办的镇康县某学校主要负责人漆某某串通该单位副职领导郭某某隐瞒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的案件中学到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切莫妄想在法纪面前耍花样、钻空子,只有心里真真实实的做到敬畏法纪,犯错之后积极主动、实事求是的向组织说明相关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等等,都是我从参与查办的不同案件中学到的“教训”。
对于十八大以后才离开校园步入社会,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执纪执法一线的我来说,虽然有的人不能理解、接受我的工作,用同事们开玩笑的话来说,我做的都是“得罪人”的活,但是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是幸运的,六年的执纪执法工作经历,收获的不仅仅是工作经验,更重要的是在一个又一个违犯法纪案件的办理中,了解到了不同违犯法纪行为发生的原因、产生的影响、触犯的法纪规定,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对此付出的代价和承担的责任,真真切切的从参与查办的案件中汲取了一个又一个“教训”,时刻用这些“教训”警醒和鞭策自己,让我能够始终谨记自己作为一名人民公仆的身份,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六年的基层办案经历最大的收获是什么?答案毫无疑问是为他人“敲经”的同时也为自己“念了咒”,通过参与不同类型案件的办理,不断的加强了自我警醒和自我约束。也许几年以后我会离开执纪执法一线,但无论身在何方,我都会永远记住我在案件查办中学到的“教训”,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赵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