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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严格风险排查 落实纪律风险防控机制
发布日期:2022-10-28 09:21:54    信息来源: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公安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日前,临沧市公安局党委在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的基础上,研究制发了《临沧市公安机关纪律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定》),《工作规定》以清权查险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考核追责为保障,突出决策、执法、审批、管理及人、财、物等重点环节,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内设部门、在职民警、辅警、职工”2个层面,将全市公安机关179个基层党支部、2540名党员和6472名个人纳入防控对象,并要求按照“风险定到岗、制度建到岗、责任落到岗”的原则开展排查管控,对各类岗位可能产生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及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评估,认真查找纪律风险点,科学确定风险等级,逐步建立健全个人自控和组织防控相结合的纪律风险防控机制,推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工作规定》出台以来,市公安局各党支部、各部门是否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市公安局全体民(辅)警、事业人员是否认真按照《工作规定》开展纪律风险排查?纪律风险排查是否精准?”,带着这些问题,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于近日联合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对市公安局党委下辖21个党支部(3个老干支部除外)及市公安局机关25个部门贯彻落实《工作规定》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市公安局各党支部、各部门以支部党员大会、部门例会等形式对《工作规定》进行了传达学习,市公安局政治部开展了纪律风险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了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细化要求。市公安局21个党支部、25个部门开展了纪律风险排查,市公安局机关共492名民警、30名事业人员、403名辅警开展了纪律风险排查。党支部、部门共排查出纪律风险223条,其中:高风险127条,中风险72条,低风险24条,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26条;民(辅)警、事业人员共排查出纪律风险2328条,其中:高风险1274条,中风险791条,低风险278条,制定风险防控措施2558条。同时,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纪律风险排查未做到全覆盖,少数驻村工作队员没有参加风险排查;二是部分纪律风险排查未结合个人岗位实际;三是部分风险防控措施简单化、同质化,针对性不强。

下一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将针对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和党风廉政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