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派驻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反馈机关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逐一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严格把关,逐一分解落实整改”。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龚文军同志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1年度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强调要求。
近日,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2021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机关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情况开展检查,先后走访座谈机关纪委、行政财务科、秘书科、组织人事老干科,并对照《2021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市直部门)8个方面检查考核内容,查阅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痕迹台账,梳理汇总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于8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1年度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进行了反馈。
对检查发现相关专工委室工作不认真、作风仍不扎实,党风廉政建设痕迹收集分类整理滞后以及尚未按要求开展的相关工作等问题。纪检监察组提出: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之以恒抓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夯实责任担当,强化压力传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贯到底,推动机关纪律作风和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二要进一步对照《2021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检查考核内容逐项查缺补漏,明确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思路,完成好责任制规定的相关工作,补充完善相关痕迹材料,细化档案分类目录,定期收集、整理,定期汇总归类、立卷归档;三要严格执行相关财经制度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规范审核签批,完善财务单据、凭证。
下步工作中,派驻机关纪检组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抓好落实,全面完成整改,推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向好向上。(杨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