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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部门开展以案促改 切实抓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生态环保问题
发布日期:2021-08-12 09:10:07    信息来源: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市纪委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结合省委第一巡视组发现生态环保问题,开展追责问责和深入整治工作。通报问责县区分局党组1个,追责问责科级干部2人。

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切实加强警示教育,开展以案促改。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依托“三会一课”、读书会、主题党日等载体,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要义;二是坚持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明察暗访、实地调研、督导帮扶等方式,组织有关县区开展南汀河重点河段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三是充分认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对照“账单”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市生态环境局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全面排查整治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组织8县(区)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检查污染源、饮用水源地、重点信访投诉件等各类企业(项目)421个,检查发现问题968个,目前完成整改757个,正在推进211个;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共转办我市群众投诉举报件37件(重复投诉12件),其中属实4件,基本属实8件,部分属实20件,不属实5件;已立行立改22件,限期整改15件;已办结24件,正在办理13件;立案处罚2家,问责3人。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52件,罚款金额700.42万元,切实加强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度。(派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