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和派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就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开展了联学联动,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如何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等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
通过激烈的讨论分析,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定》重大意义的认识:《规定》是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之一;不仅是组织处理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也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还是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是一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给我们落实监督职责提供了又一重要依据。
就如何督促贯彻落实《规定》达成一致意见:要牵住部门“一把手”牛鼻子,督促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要督促部门党组提高政治思想认识,认真学习,精准实施,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要重点监督部门“三重一大”会议、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制度及部门的权力运行防控机制的落实情况。
同时总结出,党组在处理干部时一定要做到四个注意:组织处理干部一定要按程序开展,注意与党纪政务处分合并使用;坚持奖惩结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意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步实施;注意区分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及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与《规定》中应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况;四是注意干部政治保养,做足估实组织处理的后半篇文章,消除组织处理的后顾之忧。(王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