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江自治县在村(社区)中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通过量化考核,不断提高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水平,激发农村党员常争常创的热情,为推进党员队伍标本兼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基础。
精准施策“定分”。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工作特点、居住状况等不同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农村党员划分为有职务党员、无职务党员、流动党员和特殊党员四类,除因年老、长期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或身体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外,其他党员全部纳入积分制管理范围,通过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等,对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推动工作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科学量化“积分”。以百分制形式分解目标要求,不断细化考核标准。围绕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等内容,每季度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交纳党费、开展党性实践锻炼、作用发挥、完成任务等情况进行考评,给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给党员年度评议积分。同时,结合村(社区)实际,确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加分项、扣分项和“一票否决”项,确保积分制管理全面、科学。
严格考核“用分”。党员积分作为党员星级评定、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处置不合格党员、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积分在90分及以上为五星级党员,80—89分为四星级党员,70—79分为三星级党员,60—69分为二星级党员,60分以下为一星级党员。当年年度积分为一星级的定为不合格党员,进行教育转化;预备党员年度积分被定为一星级的,按照组织程序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三年评定均低于三星级的,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中,原则上不得提名为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该县自开展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来,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16年,共评选党员示范户220户、党员经营示范店75户、党员产业示范基地130个,党员户挂牌4800余户,党员承诺履诺900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