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清晨的寒气还未散尽,临沧市永德县大山乡的一个会议室里却暖意融融。一场为基层干部正名的澄清会正在这里召开,大山乡职工穆某紧紧攥住手中的澄清文件激动地说道:“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我将不辜负组织的信任,认真负责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用实际行动回报大家的认可!”
此前,永德县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大山乡职工穆某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资金、未及时退还多收款项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走访群众、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最终认定该反映为不实举报。
为最大限度消除不实举报对穆某造成的影响,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方案”原则,结合其工作岗位和影响范围,量身定制了“会议澄清+书面澄清”的组合澄清方案。澄清会上,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宣读了澄清正名通报,还原了调查过程和事实真相,激励穆某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干事创业。
“现在组织把事情查得明明白白,既还了干部清白,也让我们心里亮堂了,我们会把今天的澄清会当作新的起点,今后更严格要求自己,全身心服务好广大群众!”参会的大山乡干部职工纷纷表态,这场澄清会不仅为个人正名,更给整个单位注入了干事创业的信心。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作为关爱保护干部、激励担当实干的重要举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细化澄清正名方式、使用范围、程序要求等,做到失实检举控告件“应澄尽澄”、负面影响“应消尽消”。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已累计为3个组织、13名遭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澄清正名,为受诬告陷害的干部驱散阴霾。
为做实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常态化暖心回访机制,根据被澄清对象的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定期跟踪了解被澄清干部的工作状态与心理动态,严防“一澄了之”。
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永德县纪委监委还注重源头治理,同步推进纪法教育与信访举报相关工作。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引导群众依规依纪依法举报、理性反映诉求。
“严管与厚爱并行,约束与激励并重,才能让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让实干担当、清正廉洁者更加奋发有为。(杨志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