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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走心式”审理谈话 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日期:2025-03-05 10:16:54    信息来源:耿马

“说是没有心理负担,但实际上我还是很怕违纪的问题被家人朋友知道……经过一番释纪说法和疏导鼓励,我现在已经能够正确面对自己的错误了。”日前,耿马县一位受处分年轻干部在接受该县纪委监委的审理谈话后,放下了心理包袱,对谈话人员道出了心声。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以“走心式”审理谈话,帮助被审查调查人员提高思想政治觉悟,从根本上知错、认错、改错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耿马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能定位,严把案件审理质量关,做实做细审理谈话,用“走心式”的谈话方式传递释放组织关怀,架起沟通桥梁,充分发挥审理谈话的监督、教育作用,提升办案质效,彰显监督执纪的力度和温度。

“我们把做好审理谈话工作作为提升执纪效果的重要环节,严把审理谈话关,坚持每案必谈。”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介绍,在开展审理谈话前,审理人员都会仔细审阅卷宗,并提前与审查调查部门办案人员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审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态度、认识情况、有无异议等,并充分了解被审查人员的家庭背景、社会阅历等情况,通过准确掌握违纪事实发生的来龙去脉,认真审核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制定具体的谈话提纲,确保案件审理谈话取得实效。

“对一般的违纪人员,我们会侧重开展警示教育,抓早抓小,打好预防针,帮助其迷途知返,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员,我们就会从党纪法规说起,讲清利害关系和政策依据,卸下对象的思想包袱……”在审理谈话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谈话对象不同身份特征、不同类型问题、影响程度,注重因人施策,用心用情用智做好思想转化工作,耐心讲解党的政策和纪律规定,让谈话对象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消除其心理障碍。

在审理谈话完成后,做好回访工作,避免“一谈了之”的情况。结合谈话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发挥主体责任,及时关注被谈话人的思想、心理、工作等情况,真正帮助其知错改错,变“包袱”为激励、变处分为警示,既能体现组织的重视和关心,又能稳定被审查调查人心理状态,有效巩固谈话成果。

审理谈话作为案件审理的关键环节,传递释放着组织的关怀。”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进一步健全审理谈话工作机制,切实把审理谈话转化为批评教育的纪律力量和情理力量,帮助、教育和引导有错干部有为干部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