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我很迷茫,感觉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干劲,组织的回访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更加务实做好各项工作。”前不久,耿马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郭某坦言道。
此前,郭某因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被追究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某刚受处分时,特别是在党员大会上被通报后,一直提不起精神,担心组织会放弃自己,工作上曾一度消沉。县纪委监委及时对郭某进行了回访,与他交心谈心,勉励他放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重拾信心。
回访教育是监督执纪执法“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访”字当头, “爱”在其中,“情”融其间,建立健全常态化回访教育长效机制,每年及时制发年度回访教育工作方案,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活动,帮助受处分人员正视错误打开心结,振奋精神担当作为。
为确保回访实效,县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因事施策,通过研究案情、集体会商等方式,充分掌握受处分人员的错误性质和情节、处分类型等情况,为受处分人员“量身定制”回访谈话提纲,使回访教育做到点子上、谈进心坎里。
同时,建立由案件审理室组织协调,机关各案件承办部室、各派驻机构和各乡(镇)纪委共同参与的精准回访工作组,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及听取单位党组织、干部群众对其评价、反映等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被处分人员“精准画像”,为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处分不是目的,更不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句号,对受处分的干部我们并没有一‘处’了之,而是注重引导回访对象树立‘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站起来’的勇气。”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说道。
据悉,2022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4名,通过回访,一批“跌倒”干部重燃信心,鼓足干劲,在干事创业中践行初心和使命。(黄小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