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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强化乡镇纪委履职能力 提升“末梢监督”实效
发布日期:2022-02-28 11:24:12    信息来源:镇康

“老百姓幸福感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就是对乡镇纪委工作的最大肯定。”“乡镇纪委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不折不扣完成好职责任务……”年初,镇康县纪委监委召集七个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并就乡镇纪委职责定位、如何更好地履职尽责展开了激烈讨论。这是镇康县纪委监委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镇康县纪委监委把加强乡镇纪委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学习培训、实战练兵、协作指导,着力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和工作质效,促进乡镇纪委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履职更加有力,作用更加凸显。

为进一步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镇康县纪委监委坚持乡镇纪委书记带着任务依次轮流列席县纪委常委会,让乡镇纪委书记在汇报中学总结,在聆听中找差距,在观摩中不断进步。同时,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以集体学习、全员培训等为抓手持续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

在全面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的同时,镇康县纪委监委把增强乡镇纪委书记的办案能力作为重中之重,由县纪委常委会指定乡镇纪委书记领衔办理不在本乡镇管辖权限内的其他案件,指定乡镇纪委书记每年参与审理1至2个案件,切实增强乡镇纪委书记的纪法思维和办案能力。

“在实战练兵中,县纪委监委机关的随案业务骨干化身‘导师’,根据办案要求结合自身积累的经验,倾囊相授实战‘真功夫’,补足了我们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上的短板。”镇康县勐捧镇纪委书记在领衔留置案件办理后坦言。

针对乡镇纪委人员少、力量不足、业务不精等问题,镇康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镇康县纪检监察机关“1+1+N”片区协作工作办法》,以机关6个纪检监察室为主体,探索实行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1至2个乡镇纪委,多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的片区联合协作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工作模式。同时,认真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坚持由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乡镇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案件数量多、结案困难的乡镇,加强协作配合,集中指导结案,切实提升乡镇纪委案件办理质效。

“乡镇纪委就是群众家门口的‘监督哨’,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离不开乡镇纪委的有效履职。”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有效途径,持续提升乡镇纪委履职能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