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以白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以白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但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过情节,决定不起诉,我认为应该给予白某开除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规定,我认为对于白某的违法行为,一般应该给予开除处分,但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且白某的行为未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因此应给予白某撤职处分......”这是凤庆县纪委监委干部参加6月份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的讨论现场。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的通知》要求,凤庆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每月测试的内容都由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分组领学,组织业务骨干积极参加每月测试。通过测试检验学习业务知识的成果和灵活运用能力水平,靶向补齐短板,不断淬炼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内功”。
“通过参加全省辨析式业务知识‘每月一测’,发现需要学习的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还有很多,尤其是查办案件还存在短板。通过不断的学习和测试,用理论指导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办案中总结经验,在实战中锤炼自己。”一名监察室干部在参加辨析式业务知识测试后感慨道。
“测试的试题大部分来源于实际案例,对一些政策法规考得很细很小,尤其一些涉及违纪违法的依据很难把握,通过测试能够帮助自己查找到知识盲点,找准业务差距,补齐短板……”该县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多次组织和参与测试后表示,测试的本意在于以考促学,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掌握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本领。(茶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