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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为巡察干部注入“源头活水”
发布日期:2021-01-08 08:39:32    信息来源:双江

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巡察干部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双江县高度重视巡察干部的培养,坚持“选培用管”四举并重,选优配强巡察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巡察干部积极性,狠抓巡察监督工作,不断提升巡察干部的能力素质。

坚持标准选好人。巡察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必须突出履行“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巡察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熟悉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审计、财务等工作的党员干部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

强化培训练好人。巡察肩负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巡察干部必须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锤炼过硬作风。在每轮巡察进驻之前,县委巡察办都会邀请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财政局等多部门的业务骨干对抽调的巡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把巡察干部培养成复合型人才,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

建立制度管好人。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严格执行巡察工作各项纪律。双江县委巡察办切实加强对巡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制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则》《县委巡察组规则》等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

立足实际用好人。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做到专职巡察干部与临时抽调的巡察干部合理搭配,做好巡察干部的“传、帮、带”工作,充分调动巡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巡察干部在巡察中敢于亮剑、敢于担当、勇于揭露问题,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交给的政治责任,并在巡察中发现优秀干部,为组织部门发现、培养、选拔干部提供重要依据。(申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