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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2名干部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日期:2025-10-31 18:23:19    信息来源:“清风云南”微信公众号

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临翔区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孔继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孔继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虚假整改;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影响,无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不正确履行职责,套取国家资金用于违规支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孔继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孔继勇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沧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临沧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临沧市委批准,临沧市纪委监委对永德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熊国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国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利用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家资金损失风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熊国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沧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沧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熊国光开除党籍处分;由临沧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