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源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的10个监察室相继挂牌成立,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监察全覆盖,切实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沧源自治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沧源佤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实施方案》,由县监察委向全县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实现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从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监督对象、监察职责、监察权限、管理监督、监察联络员制度六个方面对派出监察室工作任务予以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分别担任派出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监察员,并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93人,为更好发挥职能提供坚强保障。
据悉,乡(镇)监察室根据县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乡镇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情况依法进行监督;经县监委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指导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
“向乡(镇)派出监察室,有力推动了国家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打通了监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是惩治基层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有效举措,实现把监察职能覆盖到最基层,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我们将不负组织信任、不负群众期盼,努力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把监察工作做扎实,有效治理基层‘微腐败’,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勐省镇纪委书记说道。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结合乡(镇)监察室工作实际,聚焦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加强指导和督促,不断提升派出监察室业务水平,促进派出监察室有序运转,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推向深入。(黄燕霞 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