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沧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职责,服务工作大局,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合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护航脱贫攻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通过明确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建立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制定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厘责、明责、压责、履责、评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见成效。
将监督力量向扶贫领域凝聚,有效整合县乡纪检监察、县委巡察、县委政府督查、派驻监督、县委派驻乡(镇)脱贫攻坚督导组以及扶贫行业部门等力量,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适时检查”模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常态化督战脱贫攻坚一线。今年来共排查、移送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59个,开展2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6个。
始终盯住扶贫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把“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搭建到群众心坎上,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信访举报事项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回应,确保件件有着落;把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情况挂在墙上,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今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11件,已办结9件,办结率82%。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实施《沧源佤族自治县脱贫攻坚工作监督问责办法(试行)》《沧源佤族自治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工作机制,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快查快处快办。1至9月,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起54人;点名道姓通报案例6起,切实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