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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用监督执纪打造农村“阳光低保”
发布日期:2018-07-28 07:30:00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监委

今年以来,为继续优化低保政策执行环境,临翔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低保评审进行监督再监督,着力用监督执纪打造农村“阳光低保”。

严查确定低保户的程序。通过审查低保户有关资料,详细核实农村低保户确定程序,核查是否通过召开群众会议,是否做到先公示后上报,低保对象的调整是否通过群众表决;是否严格执行“户主申请、入户调查、逐级上报、张榜公布”程序,确保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底子清、情况明,使符合条件人员真正享受到优惠政策。

严查确定低保户的认定。联合民政、扶贫、审计等部门了解低保户的具体家庭情况,查看享受低保政策的是否为真正贫困的群众,若核定出现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必须坚决剔除,对新增的困难群众按程序予以纳入,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享受对象认定准确,真正做到“因人施保,因户施保”。

严查低保户资金领取情况。督查低保金是否按期发放到低保户手中,干部有没有截留、私分、回扣低保金的现象,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的问题,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发生,坚决杜绝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据统计,上半年,全县共监督发放农村低保金1183.69万元,剔除不符合条件低保户544115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