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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宽严相济管理驻村扶贫干部
发布日期:2018-03-28 07:30:00    信息来源:临翔区纪委

2018年临翔区对下派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体现宽严相济,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锻炼干部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及干事创业环境

规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期间每人每天给予30元食宿补助,年中为每名工作队员安排1 次健康体检、购买1份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安排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安心驻村开展工作。

规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全年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0天,每季度驻村时间不得少于50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借调工作队员参加脱贫攻坚以外的工作,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必须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各乡(镇、街道)分别明确1名领导具体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实行统一组建、统一任命、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对工作队员的日常管理,由驻村扶贫工作队总队长、副总队长负总责,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具体落实,由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按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将责任分解到人、时间到天,每月收集汇总工作队员签到考勤情况,经村“两委”负责人签字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

纪检、监察组织、扶贫、等部门协调联动,采取专项督查、随机调研、电话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经常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及队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查情况,建立督查台账,年终考核前将全年督查情况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作为工作队员考核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年终给予评优表彰奖励;对不服从管理安排、不严格驻村积极开展工作的工作队员,第一次被通报的,由本人向区联席办说明情况并及时到岗履职;第二次被通报的,向区纪委监委说明情况,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第三次被通报的,责令派出单位召回管理、换人派驻,并由区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据悉,目前临翔区下派驻村工作队员全部到位到岗,在脱贫攻坚一线上干事创业氛围非常浓厚。(张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