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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监督执纪问责对准脱贫攻坚领域靶心
发布日期:2018-03-19 07:30:0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为切实打赢脱贫攻坚这一战役,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永德县对准脱贫攻坚领域靶心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永德县纪委县监察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多次召开县纪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印发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等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各乡镇纪委也制定下发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加强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下发文件、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会、干部职工培训会等形式,进一步重申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纪律要求,把廉政教育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廉政宣传教育的作用,全面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探索在农村倡导移风易俗反对铺张浪费树立文明新风,层层进行宣传教育和正确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脱贫攻坚工作氛围。下发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和转发大雪山乡曼来村原村委会主任罗太荣挪用群众建房资金和大雪山乡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典型通报,严厉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乡镇、村“两委”认真传达学习,引以为戒。同时,在“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扶贫监督执纪问责”专栏,宣传永德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动态、总结交流经验、曝光典型案例。

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职能作用, 加强与财政、审计、扶贫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重点,充分整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量,形成了脱贫攻坚“大监督”的工作格局。严格督查政策落实情况,2017年以来,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14期,组织抽查贫困村107个(次),抽查建档立卡贫困户214户,发现并督促整改脱贫攻坚方面问题179个。下发整改通知,严格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及时纠正。严格要求每月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并上报情况,有效督促了各相关乡镇和行业部门进行整改落实。严格专项纪律检查,成立了10个专项纪律检查组,由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分别负责10个乡(镇)的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采取阶段性专项检查、随机暗访、工作作风定期督查等方式,切实抓好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2017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7次,明察暗访7次,工作作风定期督查12期。

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建立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通过“互联网+实地公开”模式,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公开情况实行全程监督。2017年度,全县118个行政村(社区)公开“三资”情况和农村低保、粮食直补、农村危旧房改造等脱贫攻坚政策29项,实现村(社区)公开全覆盖。运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面录入诉求受理时间诉求事项办理时限答复反馈等信息强化群众诉求受理维护群众利益。2017年以来,利用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脱贫攻坚方面存在问题669办结664,正在办理5件。

开展巡察督查,彰显利剑作用。2017年以来,十三届县委共组织开展了四轮巡察,其中:前三轮巡察将脱贫攻坚纳入巡察内容;第四轮巡察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与常规巡察相结合,重点突出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在巡察工作中,着力发现脱贫攻坚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施策、精准脱贫。在四轮巡察中,共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24个,其中:要求被巡察单位立行立改问题8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16个。

落实工作机制,严肃惩贪治腐。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对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存量进行集中清理排查、处置,组织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对各自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2017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出扶贫领域问题281个,其中:移交相关部门和乡镇进行整改问题223个,移交县纪委纪检室和乡镇纪委处置58个。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1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科级领导干部6人次,一般干部8人次,村干部4人次,农村党员1人次,降低退休待遇1人次),问责党组织4个(问责乡镇党委2个,乡镇纪委1个,村党总支1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8人次(科级领导干部3人次,一般干部1人次,村干部4人次)。(杜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