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批示精神,紧盯关键环节,集中开展为期2个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问题。
突出十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结合落实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五项工作机制排查、移交、查处发现问题情况,认真分析,总结提炼出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十个方面薄弱环节,重点开展监督检查,分别是:对扶贫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不力,扶贫政策措施不落实,贯彻精准扶贫要求不到位,贪污侵占违法违纪行为,吃拿卡要违法违纪行为,优亲厚友违法违纪行为,截留挪用违法违纪行为,失职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作风不严不实,脱贫退出工作脱离当地实际等方面的问题。
“三顺一倒查”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治理由市纪委牵头协调,市扶贫、发改、财政、住建、教育、卫计、民政、人社、农业、林业、水利等涉及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的部门共同参与,按照“三顺一倒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即:顺着扶贫项目查,检查扶贫项目的立项、招投标、资金拨付、实施、验收等环节;顺着扶贫资金流向查,检查扶贫资金申报、拨付、使用、监管等环节;顺着前期扶贫领域存在问题查,检查发现、整改、移交、追责等环节;根据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前期整改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倒查扶贫工作责任不落实、不精准等方面的问题。
“一报告两清单”确保治理成效。专项治理通过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形成工作情况报告,做到县(区)全覆盖、项目资金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题清单,以整改促落实,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对扶贫领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对问题线索进行处置,严肃查办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对问题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问责追责,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李飞 孙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