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县纪委突出主业主责,全力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1至9月份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8个,开展提醒谈话162人,组织约谈15人,诫勉谈话24人,书面检查5人,通报批评3人,全县范围内通报17个单位,立案审查14件14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7起7人。
突出脱贫攻坚重点开展专项督查和纪律检查。及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明确以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要求为尺子,重点检查贯彻中央和各级党委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2017年来,组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12个,共开展专项督查15次,发出督查通报13期;组建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检查组4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纪律检查3批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个。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研判机制。制定《云县纪检监察机关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管理办法(暂行)》、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工作的通知》,建立反映涉及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工作机制,每个月联合审计、扶贫等涉农部门进行线索排查和调查处理。在全县12乡(镇)194个村(社区)建设了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公开监督平台,各村按期公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管理情况。2017年来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8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责任追究,推进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制度,制定了《关于反映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工作规则》、《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工作规则》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追责力度。对在脱贫攻坚中违规申领危旧房改造补助所涉及的县、乡、村15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16人,通报批评2个单位,组织约谈15人,提醒谈话118人;责成职能部门收回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领取的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挽回损失98.91万元。严肃追究建档立卡贫困户确定不精准,工作不力、工作不坠底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党内问责3人,通报批评15个单位,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44人。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不力的1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通报、给予1名分管领导党内警告的处分。(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