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4月6日至5月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7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部署要求上来,深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整改要求,全面认领问题,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意识形态、选人用人3个整改专项工作组,2名党组成员分别任组长,抓紧抓实各组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迅速印发《整改方案》,制定75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逐项进行整改。并按要求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和参会调研员聚焦巡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加强调度,有序推进。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情况纳入“三重”工作进行调度,市局党组每周听取1次整改推进情况汇报,加强跟踪督促。截至目前,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4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
(四)强化运用,确保长效。市市场监管局党组重视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努力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新动力,坚持把整改与追责问责相结合,对巡察反馈意见涉及的相关问题严肃处理,对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同时,坚持把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全面巩固整改工作成效。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在2022年1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1次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原文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2022年7月29日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5次集中学习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研讨会上,就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重要思想、《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重要论述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列为此次集中学习的必学内容。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及时”的问题:开列每月学习清单,按月编印“第一议题”学习资料,更新收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汇编成册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进一步完善相关学习制度,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暨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活动方案》,丰富读书会内容和形式,提升学习效率。
2.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不够迅速有力,履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不充分”的问题:制定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重”台账和调度管理制度(试行)》,将市委市政府安排市局负责的重大任务、列入省市考核的重要事项以及总局省局明确和市局决定的重点工作等“三重”纳入台账管理和定期调度,确保“三重”工作推进有力;充分履行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职责,建立市场主体倍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已召开联席会议5次,形成了部门间功能互补、信息互通、全市“一盘棋”的合力攻坚局面;及时跟进出台配套措施,印发《临沧市市直牵头单位挂钩联系县(区)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制度(试行)》《临沧市“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临沧市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惠企政策第一时间惠及市场主体;编制日监测报告100余份、月通报7期、季度分析专报3期,工作提醒函14份,赴县(区)调研20余次,查找短板和弱项,积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向市政府领导汇报当前市场主体培育推进情况,并就存在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提出了下步工作打算,供市政府研究决策。截至11月10日,全市市场主体总量211666户,其中:企业33564户、个体工商户17427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824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例为16:82:2。年内净增市场主体36965户,完成市级目标的105.32%、省级目标的129.86%,已提前完成省、市净增目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94户,每千人拥有企业15户。
(2)针对“统筹协调市场主体培育存在短板,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差距大”的问题:制定《临沧市市直牵头单位挂钩联系县(区)市场主体倍增培育工作制度(试行)》,明确8个市直牵头单位“一对一”挂钩帮扶,召开部门座谈会议及时会商研讨工作推进情况;制定《2022年度落实“三服务”要求开展“一维护”“两帮扶”“三进市场主体”“四个确保到位”活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制定《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挂钩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确定市局挂钩服务市场主体112户,截至目前,共走访帮扶市场主体400余户次,提出帮扶工作意见建议56条;制定《临沧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全覆盖建立共商共扶机制;印发《临沧市“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各县(区)建立“个转企”培育库,建立服务小分队,建立绿色通道,全市已完成“个转企”180户,市场主体总量较2021年174701户增长36965户,增长率21.16%,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比例为16:82:2,企业占比较2021年提高1.54个百分点,全市市场主体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市级示范点创建工作,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市级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临沧市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十严禁”》《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十项措施”》《临沧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文明用语规范》《临沧市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十要十不准”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情况调研,编制《市场主体登记文书》《市场主体提交材料规范》,实施企业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全市已有9户市场主体办理歇业,2492户企业、17452户个体工商户和54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修复信用,移出异常名录,有116户企业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持续开展“僵尸企业”清理整治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8.29%,排名全省第一。严格执行《云南省市场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指导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建立健全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三个清单,规范市场法治环境。制定《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传销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反垄断线索排查力度,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指导帮助企业夯实质量基础,印发《临沧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针对“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不够”的问题:市局组建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领导小组,并组建工作专班,重点查办民生领域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以及对县区局案件办理工作指导,截至目前,查办案件8件,其中,虚假广告案2件、价格案2件、医疗器械案2件、检验检测领域案2件,案值500.61万元,收缴罚没款151.28万元。市局指导各县区局同步组建“铁拳”行动工作机构,加大属地执法和案件查办力度,全市共查办案件626件,上报典型案例8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制定《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办法(试行)》《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假药劣药认定工作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加强与上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市公安局的沟通协作,建立执法合作机制,持续开展“药剑”联合行动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安驻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合作室平台作用。截至目前,向公安部门移送药品类案件23件,为公安机关出具假药认定意见书29份、出具假劣药检验报告140份,全力提升执法合作效果。同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每周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干部在线参加执法稽查“云课堂”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培训、岗位练兵、以案代训、案卷评查等多种方式强化行政执法业务提升,并运用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系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4)针对“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不彻底”的问题:按照《中共临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明确市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工作人员的通知》规定,结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12315投诉举报中心等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以及人员岗位设置方案》《临沧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职责以及人员岗位设置方案》《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职责以及人员岗位设置方案》,并经市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印发,进一步明确市局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科室职能职责及科室人员岗位配置。
3.关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扎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学习内容不全面”的问题:严格按照《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专题学习计划》开展学习活动,按照“适时调整内容”的学习要求,根据市委宣传部的安排及时开展相关主题的中心组学习。目前,已经开展7次中心组学习活动。
(2)针对“学习时间安排不合理”的问题:2022年以来,已按计划召开了7次中心组集中学习,日程合理、效果明显,学习“赶场”现象没有再发生。
(3)针对“学风文风不正”的问题:对该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并责令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参会人员开展学风文风相关内容学习;印发《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做好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基层党建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通报存在问题;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学风文风相关内容的学习,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今年以来,未发现心得体会文章网络抄袭和代写现象,今后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弱化”的问题:2022年8月12日,市局党组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参会调研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进行自我剖析并制定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2022年9月16日,召开市局党组巡察整改集体约谈会议,9月23日,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弱化问题分别约谈了4名党组班子成员。
(2)针对“规定动作有漏项”的问题:2022年8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相关科室将意识形态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单位内部考核。
(3)针对“工作不细不实”的问题:责令相关科室作出说明,更正错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4)针对“新闻宣传时效性不强”的问题: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的工作信息均在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审并发布;加大与临沧融媒体官方媒体和影响力较大的自媒体沟通、合作力度,积极推送高质量信息,扩大信息宣传受众面;采取“传统”+“现代”媒介相结合模式,长短互补,满足不同的信息宣传需求,以展板、宣传海报(画册)等传统媒介做好长效性信息宣传,以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介做好及时性信息宣传。
(5)针对“工作安排部署滞后”的问题: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意见。
(6)针对“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疏漏”的问题:涉及人员已经分别补正2021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纠正了政治性表述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所需发布的信息必须按程序逐级报批,加强动态信息发布时效;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已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按程序要求选定保密工作审查性质、公开形式、公开范围,报市局党组主要领导审批,今后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5.关于“巡察、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党史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仍有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回头看”反馈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在本轮巡察中仍存在”的问题:2022年7月21日,市局党组就该问题向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作出说明并提交书面情况报告;2022年8月12日,市局党组接受了市纪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的批评教育,党组书记代表党组作了深刻检讨;2022年10月10日,市局党组对分管领导和财务审核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对2021年至今全部财务凭证开展了自检自查,把每一张财务凭证再校验再审核,查缺补漏,及时纠正错误,对违规报销的0.04万元差旅费进行清退,并按要求上缴市纪委账户;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督促各级审核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及财经纪律,研究制定《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不断完善市局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环保督察整改韧劲不足。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中“餐饮、烧烤油烟”的整改仍有死角和盲区”的问题:加大宣传,引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和油水分离器,不断提升经营者规范经营和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意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强化责任措施,配合好住建、生态环境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督促有外卖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需符合食品级标准。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408人,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165家,督促整改1470家,发放《餐饮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告知书》3240家,以书面清单形式移交163家;召开生态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整改集体谈话和约谈会议,并对履行责任提出了要求,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开展锅炉饮食行业烟尘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对涉及的1户锅炉使用企业和58户餐饮单位,共62个问题开展督促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学习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已将党史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学习教育内容进行安排,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多形式多内容开展学习,除理论学习外,组织全体党员到临沧综合交通现状及规划展厅、临沧市邮政业大数据中心等基地进行实训,观看革命电影《狙击手》,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上专题党课等活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运用,结合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继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截至10月上旬,全体在职党员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88件次。二是“专题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机关党委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约谈会议,对机关第三党支部进行集体约谈,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责令对遗漏工作进行规范完善,并作书面检查;印发《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做好五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基层党建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警示学习教育,认真执行组织生活会相关要求,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安排部署滞后”的问题:
责令责任科室作出检查说明;并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2)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坠底”的问题:2022年10月8日,党组书记就我局干部违章搭建问题约谈了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目前,我局干部违章搭建建筑已拆除完毕。
(3)针对“未按要求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的问题:《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清廉机关”建设“7+1”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于2022年4月27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2022年9月7日印发了《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积极开展“清廉单元”创建全面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加强“清廉机关”建设工作;统一制作“清廉机关”宣传展板,加大“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力度,形成有特色的建设成效。
(4)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性不强”的问题:重新梳理审核2022年165份《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对同科室不同人员的填报内容高度雷同的,责令其重新整改填报。
(5)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谈制度执行不严实”的问题:修订完善《廉政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党组书记于2022年10月8日约谈了相关领导。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责令财务人员对2021年至今全部财务凭证开展自检自查,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进行清退,并对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进行约谈,要求其在下步工作中加强审核把关。2022年7月21日,已按照要求清退违规报销差旅费0.04万元。
(2)针对“违规报销油费”的问题: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已进一步修订完善《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支出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临沧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廉洁风险和安全隐患防范措施,明确规定公务出差不得使用私家车辆,不得报销相关费用。
8.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审核报销把关不严”的问题:要求各责任人员及时补齐完善缺失的凭证资料,责令财务人员举一反三,对2021年至今全部财务凭证开展自检自查,查缺补漏,严格按照公务之家有关审批流程以及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做好线上线下审核把关,确保今后差旅报销程序依法依规,提交凭证齐全完整,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2)针对“工会账目不规范”的问题:市局工会已明确专人负责,对空白账目开展自查,并按规范补正工会账目。
(三)关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9.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支部支委成员开展集体约谈,责令该支部作出检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党务知识学习,听取前期工作情况,研究存在问题;印发学习材料,要求各基层党支部认真组织学习,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印发《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对党建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由机关党委牵头,抽调各支部支委交叉开展了党建工作专项检查,查找存在问题,提升党建工作队伍工作水平,定期开展检查,强化督促指导。
(2)针对“对非公经济党委工作指导不足”的问题: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已于2022年8月2日召开党委专题会议,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明确了由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委办公室牵头,面对面指导弘光房地产公司党支部、民爆公司党支部完善2名党员材料。
(3)针对“党组会议议题审核把关不严谨”的问题:严格执行《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会前做好党组会议议题审核把关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强化选人用人相关政策规定学习,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谨性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和原则要求有了更精准的掌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文档材料不严谨”的问题:责任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了选人用人工作流程、文书使用、材料归档等具体业务,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将按照规定使用涉及人事内容的文书。
(3)针对“对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工作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指导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消协办、12315投诉举报中心3个下属事业单位制定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对内设机构职能职责和人员岗位配置进行了明确,并经党组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印发执行。
(4)针对“干部年龄梯次结构不够优化”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使用行政周转编制的通知》的规定,规范使用行政周转编制(1名),选调年轻优秀干部到我局工作,8月下旬,我局开展了选调干部考察,后续工作正在按程序办理,通过选调可以解决我局专业人才紧缺的问题,同时有利于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今年2月,选拔任用了15名科级干部,把一批年轻优秀干部提拔到重要工作岗位,科级干部结构得到优化。
(5)针对“干部队伍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严格按照《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序推进相关培训工作。今年以来,2名同志参加“四类”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示范培训、1名同志参加临沧市第18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2名同志参加市委组织部调训、1名同志参加云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习,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得到提升。
(6)针对“干部队伍流动慢,工作积极性未有效激发”的问题:我局3名市管干部职级得到晋升、8名科级干部职级晋升到四级调研员(非市管干部)。下一步将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请示汇报,积极向组织推荐我局优秀干部。
11.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行动迟缓,2022年第一季度市场监管综合统计工作未按要求完成,报表报送不及时被省局通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专人负责,严格按要求按时限统计、上报。
(2)针对“执行力弱化,2021年5月,国务院印发通知,取消“广告发布登记”事项,12月市场监管局下发的内设机构及职责调整的通知中,仍将“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列入相关科室的职能职责”的问题:《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下发后,我局已按照规定要求全面停止了“广告发布登记”业务。目前正在请示有关部门给予办理单位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调整事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有力的措施、更坚决的行动持续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二)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落实好“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立足长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纪律作风、财务管理、意识形态、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日常监管,坚决堵塞漏洞,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全力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跨越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2154075,地址:临沧市临翔区旗山路484号;电子邮箱:lcsscjgjbgs@163.com。
中共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