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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沧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6-07 17:52: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中共临沧市妇女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115日至1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1229日上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组织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市妇联党组始终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早抓实,切实把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市妇联党组于202215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席张德花为组长,党组成员、副主席王春生、李泽艳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五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市妇联党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妇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春生同志兼任,市妇联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协调联系、督促落实、材料上报等工作。二是制定印发整改方案。2022124日召开市妇联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734个具体问题进行细化分解,提出72条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妇联党组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中心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条目清晰、责任明确的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追责。

(二)抓实责任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张德花同志切实承担起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领党组成员主动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带头召开五届市委对市妇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剖析反思问题产生原因,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党组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整改任务,机关各科(室)、中心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整改任务,确保不留死角、按时完成。一是对照整改责任清单,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逐步推进,确保此类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二是实行整改“销号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切实把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市妇联党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整改。一是不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了解整改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制定方案,聚焦问题完善措施,对准问题追究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限期完成。对已经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联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重要论述作为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基本遵循二是按照《临沧市妇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精神助力把临沧建设成为乡村振兴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临沧市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临沧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要求,持续抓好市妇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临沧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的8项重点任务清单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学习贯彻坚持执行《临沧市妇联领导班子全面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规则》,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学习会、干部职工会第一议题专题跟进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批示指示和省委、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等,并结合妇联工作及时研究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组织召开“忠诚维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题读书会,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四是研究制定印发《临沧市妇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临沧市妇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通知》《临沧市妇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方案重点任务2022年度工作计划表》《临沧市妇联贯彻落实李刚同志讲话和调研指示精神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和《临沧市妇联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座谈会议精神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妇联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将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安排部署落实落细在推进全市妇联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照制定印发的工作任务清单逐项抓好落实。  

2)针对“研究谋划‘十四五工作缺乏前瞻性、主动性”的问题。结合《临沧市妇联关于“十三五”规划总结及“十四五”规划计划》,制定印发《临沧市妇联十四五”时期工作实施意见》和《“十四五”时期临沧市深化妇联系统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各级妇联组织在“十四五”时期各项工作的具体思路、目标任务和路径措施,为指导各级妇联组织抓住机遇、接续“十三五”妇联事业发展和妇女工作取得成绩,做好引领服务联系工作作出方向性、指导性的安排。

2.关于“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针对“‘两个规划监测数据不齐全,监测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市妇儿工委办作为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设在市妇联,在巡察中,反馈的问题整改如下:齐全12监测数据,属于上周期规划监测范畴(2011-2020年),分别涉及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人社局,市妇儿工委办已及时与三家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针对问题剖析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其中:市统计局涉及7项指标,成人识字率、青壮年文盲率、平均受教育年限3项指标只有在全国人口普查年份,资料开发中才有相应的数据,非人口普查年份无法提供数据;从业人员中妇女所占比例、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妇女所占比例、国有企业从业人员中妇女所占比例,这3项指标因为国家统计局对2020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进行改革,由原来的全面统计改为抽样调查,通过样本单位推算并核返数据,2020年的劳动工资年报省统计局没有核返3项指标的数据,故无法提供这3项指标数据;非农就业人数,市统计局无此项指标的统计数据。市卫生健康委涉及4项指标,分别是宫颈癌死亡率、乳腺癌死亡率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和5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4指标无数据来主要是全省的共性问题两个规划时间跨度长,在实施的10年间经历了数次改革,有的数据在规划制定初期进行统计,但随着报表制度的改革,有些数据不再要求收集上报,所以没有了数据来源。有的两规指标统计范围比较小,在现有的卫生健康统计指标体系中无法分离出来,比如: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卫生健康委目前的统计指标为人均预期寿命,无分性别的统计数据。市人社局涉及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中的女性人数,无此项数据主要是局内业务科室之间统计数据对接时有出入,当时未报送相关数据。

以上数据均属于上一周期的监测数据。本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尚未颁布,监测指标体系还未制定,12项数据是否继续纳入监测范畴尚未确定。市妇儿工委办与相关职能部门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与同级协调,根据需要调整扩充两个规划统计指标,不断规范完善两个规划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推动纳入省级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自上而下形成统计体系,力争在新一周期规划监测中不再出现数据齐全的情况   

4)针对“督促县级配套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资金不到位,影响效益发挥”的问题深入临翔区、凤庆县、云县开展妇女创业就业调研,重点对2021-2022年市级妇女发展循环金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严格执行《临沧市妇联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涉及项目县(区)妇联完善档案痕迹资料,组织实施好2021-2022年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在下一轮实施项目中,督促各级妇联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争取不少于1:1的配套资金,扩大项目的运作力度和效益,对争取到政府配套资金的项目执行单位,在申报项目时予以优先安排。

5)针儿童事业发展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及时、不到位,推进乏力”的问题一是市妇儿工委办及时召集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等相关部门针对当前儿童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范围,切实在工作中抓好整改,本级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争取上级予以政策支持。“关于全市出生缺陷防治监测的系统中围产儿数仅占全市围产儿数的70%左右,未达到全覆盖”问题,2018年以前,省卫委在临沧市各县(区)综合医院开展出生缺陷的省级监测,但从2018年起实施基层减负便取消了省级监测,目前在开展的只有国家级监测,而我市仅有云县妇幼保健院和云县人民医院是获批的国家级监测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将及时向上级争取进一步扩大市出生缺陷的监测范围。“关于全市仅有15所城区公办幼儿园,03岁儿童民办机构集中在临翔、云县、凤庆,分布不均衡;公办早教机构尚为空白,在全面三孩政策下,研究解决学前教育及儿童早教问题迫在眉睫”的问题,市教体局下步将从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持续扩大普惠资源、建立健全成本负担机制、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等方面加以整改落实,2023年,临翔区、云县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2024年,凤庆县、永德县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2025年,耿马自治县、双江自治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镇康县、沧源自治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准备。针对03岁婴幼儿照护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将定期组织发展改革、教育体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广播电视、市场监管、税务、消防救援等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根据《临沧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临政办发〔2020112 号)文件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同时,市发改委正在拟定十四五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规划,积极向中央、省争取项目资金,争取为全面实施三孩政策配套建设更多的婴幼儿照护机构。二是妇儿工委办在广泛收集基层及市级成员单位对新一周期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后,参照国家《纲要》及省级《规划(征求意见稿)》,结合当前我市儿童事业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在抓紧草拟《临沧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初稿,待省级《规划》颁布实施后,进行修完善、征求意见,召开会议讨论修改及论证,科学合理地制定我市新一周期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及措施。同时,将制定新一周期规划实施的会议报告制度考核问责制度评比表彰制度健全联络员制度等工作机制,发挥好妇儿工委办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及时发现儿童事业发展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责任单位共同研究措施,合力推动全市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加强儿童保护体系建设,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三访、四察、五送”活动,摸准并建立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等重点人群台账联合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更有效地推动构建基层儿童保护和服务体系,推动建立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

6)针对“儿童之家重建轻管,功能不足,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一是关于存在功能不足、专用儿童活动场所少的问题十四五期间市民政局计划对全市的儿童之家进行分批提质改造,一方面根据儿童之家的场地分布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调村(居)提供独立场所,实现儿童之家与其他”“场地分离;另一方面结合儿童之家所在村(居)特点,选择性增设图书阅览室、手工制作室、心理咨询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功能性场所,为儿童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和娱乐项目,使儿童之家真正发挥未成人乐成长基地的作用。二是关于儿童主任身兼数职、投入管理时间和精力不足的问题民政局已投入154万元建立77个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将以社工站为依托,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场地功能。同时,加大儿童主任知识培训力度,提升儿童主任的服务能力注重培养儿童主任挖掘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多重需求的方法和技巧,注重回应不同需求的方法和技巧的培训学习,更好地为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服务三是关于人口密度低的地区儿童之家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形同摆设的问题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儿童之家的硬件设施配置,结合儿童之家的具体分布情况,加强管理,针对居住地分散等原因,将进一步加强儿童主任定期走访工作,开展上门服务,切实发挥儿童之家”、儿童督导员及儿童主任的作用市妇联下发了《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在“儿童之家”开展以思想引领、家教指导、安全保护、慰问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广大儿童特别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彰显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7)针对“对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不力”的问题。一是在全市妇联系统深入开展“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活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妇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求,召开工作部署会,制定工作推进清单、建立市妇联领导“分片包干”联系县(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做实“三访、四察、五送”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临沧市妇联关于做好2022年乡村振兴巾帼示范点申报创建工作及巩固提升创建成效的通知》,稳步推进示范点创建工作,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提升示范点创建质量,重点创建可看、可学、可推广的乡村振兴巾帼示范点。印发《临沧市妇联2022年“新时代女性课堂”培训实施方案》,将党建带妇建促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现场推进会纳入开展“新时代女性课堂”培训一体推进,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教学、工作交流等形式,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选树示范引领典型,持续推广示范点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三是强化典型引领,联合市委宣传部在全市开展“班洪四大嫂”学习实践活动,学习新时代“班洪四大嫂”“不为困难找理由,只为解决想办法”的攻坚克难精神,引领广大妇女始终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深入挖掘、选树新时代妇女先进典型,树立临沧新时代优秀妇女的标杆。2022年“三八”节期间,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巾帼建新功先进典型事迹征集活动,收集整理先进集体24个,优秀个人63人,在市级媒体上开设学习“班洪四大嫂”奋力开启新征程专栏,对先进集体和优秀妇女事迹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8)针对“‘两新组织妇女组织覆盖率低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妇联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的实施方案》,制定并印发《临沧市妇联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的工作任务清单》。摸清底数,对全市“两新”组织组建妇联情况进行了统计;加强与市委“两新”组织工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等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定期摸排,适时动态掌握符合建妇联组织的“两新”组织现状,合力推动“两新”组织建妇联工作。截至目前,全市“两新”组织建妇联组织323个,覆盖企业618户。

   9)针对“数字妇联建设工作滞后”的问题一是市妇联及时与省妇联沟通联系,围绕省妇联“数字妇联”建设总体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在“云上组联”PC端、“云岭巾帼”APP客户端上报、完善相关信息逐步实现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使用全覆盖,形成具有边疆民族地区特色的“数字妇联”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二是用好“妇联通”,及时了解掌握全国妇联最新政策及工作动态,并组织妇联干部通过此平台参加网上培训。

3.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0)针对“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临沧市妇联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会议议事制度》,对参加市妇联党组会议、列席会议人员范围、议事范围、议事程序、人数要求,规范会议记录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严格执行。二是党组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制度,会前充分酝酿拟研究的议题,征求党组班子成员意见;属党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均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党组成员认真思考、充分发言,集体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列席会议人员不行使表决权。

11)针对“研究重大事项程序倒置”的问题市妇联党组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工作规则》,制定《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研究实施重大事项工作流程图,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严格遵照既定流程。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

情况

12)针对“执行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临沧市妇联涉密计算机管理使用规定》《临沧市妇联非涉密计算机管理使用规定》修订完善《临沧市妇联涉密文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市妇联机关涉密、非涉密计算机及存储设备的管理使用。2022317邀请市国家保密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对区妇联机关干部开展1保密工作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了市区妇联机关干部保密意识二是已变更报备市妇联新闻发言人,下步工作中责任科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如遇人员岗位变动及时变更新闻发言人并报市政府新闻办备案。

13)针对“宣传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采取下发文件、网上宣传、活动推广等方式,积极推广“临沧女声”微信公众号和“临沧妇联”微博等网络平台二是加强对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培训,积极组织县(区)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主席和业务人员参加了省妇联网络及新媒体培训班,强化责任意识,及时收集整理更新相关宣传信息栏目。三是注重发布信息的质量,提升信息内容的吸引力和关注度。

14)针对“网评员队伍力量薄弱”的问题。加强全市妇联系统网评员队伍建设,强化对网评员队伍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明确网评员工作职责,积极发挥正能量引导作用;按要求及时完成网评员系统注册工作2022317日,邀请市委网信办相关领导对全市妇联系统网评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5.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整改进展

情况

15针对“‘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市妇联机关党支部书记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集体约谈,未足额缴纳党费的2名党员已补交。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的通知》,20222月份据党员工资收入基数情况,计算出党员应缴纳的党费金额,并要求党员严格落实“党费日”制度,每月1日(节日顺延)党费日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按时、足额收取党费,定期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

16)针对“‘学风不正,学习心得体会网上下载’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市妇联党组书记对个别同志出现抄袭网络文章的问题开展提醒谈话,对其进行了认真严肃的批评教育,督促其端正学习态度,该名同志已重新对《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一书认真开展学习,并重新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二是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人,进一步端正学风,杜绝出现工作中敷衍马虎、得过且过等现象,形成严谨、踏实、细致的工作作风。三是在严格执行《临沧市妇联机关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临沧市妇联党员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妇联党组和机关学习、会议等相关制度,确保学习和会议规范化和制度化,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打造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强化思想武装、推动妇联工作。

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7)针对“廉政风险点排查审核把关不严,风险等级确定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全面梳理排查2022年度廉政风险点,确保查得准、查得实。2022228日印发《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的通知》,做好2022年度市妇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实行分管领导和科(室)、中心负责人双重审核,纪检组审核把关,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的程序,确保科(室)、中心及个人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具体、精准,制定的防控措施可行、到位;各科(室)、中心梳理研究确定权力数16个,绘制权力流程图7个,梳理内部机构5个,查找风险点29个,制定防控措施27条,梳理个人岗位11个,查找风险点55个,制定防控措施49二是工作岗位确定为高级风险的科(室)、中心及个人,年内由分管领导及科(室)、中心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分析研究并向主要领导报告1次;中级风险的科(室)、中心及个人,每半年至少分析研究并向主要领导报告1次;低级风险的科(室)、中心及个人,每年至少分析研究并向主要领导报告1次。三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每年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至少开展1次常规约谈。

18)针对“廉政谈话流于形式”的问题。认真落实《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组织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中心负责人“一对一,面对面”的谈话7人次。谈话前结合个人分管和从事工作实际拟好谈话提纲,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把存在问题谈具体、点到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做到谈话内容有据可依,谈话过程全程规范。2022年以来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场次79人次。

2.关于“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违反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19)针对“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审批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违反项目资金使用规定”的问题20191114日,市妇联深入凤庆县开展市级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过程中发现,凤庆县妇联未严格执行《临沧市妇联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调研组立即责成凤庆县妇联立行立改,及时督促凤庆县大摆田茶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某某等4户项目实施农户签订协议书并上报凤庆县妇联。凤庆县妇联于20191115日完成相关整改工作,1118日将2018-2019年度妇女发展循环金实施整改情况报告上报市妇联,并于2019125日按期足额收回妇女发展循环金并返还市妇联。严格执行《临沧市妇联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管理办法》,于2022317日以视频形式召开业务培训会,对县(区)妇联项目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实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确保2021-2022市级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顺利实施。深入临翔区、云县、凤庆县对项目户进行走访,实地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帮助项目户分析产业发展,做好项目评估。

3.关于“贷免扶补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0)针对“贷免扶补资金监管不力”的问题。一是认真总结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其中:“贷免扶补”503户,发放资金9042万元,带动就业1454人;创业担保贷款170户,发放资金3150万元,带动就业497人,截至202112月,还贷率为98.8%完成2018年“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考核工作,还贷率为98.82%,达到A贷款按期还款率96%以上考核目标。加强与承办金融机构农信社的沟通联系,对违约户进行梳理,配合承办金融机构对未按时还款的违约户开展催收工作。印发《关于做好临沧市妇联系统“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对妇联系统承办的逾期还款户进行再摸底再排查,做好贷款后续跟踪服务相关工作,经多次催收后,仍未还款的,将积极配合承贷银行启动相关法律程序,目前各县(区)联合承办金融机构已完成逾期违约户摸底工作。二是加强妇女思想引领,提高诚信意识,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册推送“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和贷款程序等。三是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金〔201839号)文件规定,列支“贷免扶补”工作经费。认真落实2022年度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对2022年目标任务和各县(区)预报数提出年度任务,经市就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后将工作任务及时下达各县(区)妇联,启动2022年“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于2022317日以视频形式召开全市妇联系统业务培训会,强化各级妇联干部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收集申贷创业担保贷款优质资源,不断提高妇联创业导师工作水平,做好创业帮扶,降低贷款户创业风险,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2年“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1)针对“调查研究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要求和《云南省妇联开展“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临沧市妇联“转作风、大调研、大走访、察妇情、办实事”工作推进清单》《2022年度临沧市妇联机关“大调研”工作安排表》《2022年度“大走访”工作目录》《2022年度“察妇情”工作目录》《2022年度临沧市妇联机关“办实事”项目清单》,通过深入开展“三访、四察、五送”活动,持续推进全市妇联系统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结合实际制定市妇联党组年度调研计划,选定年度重点调研课题2个,待调研完成后将组织召开调研反馈会,对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及整改措施,确保调研取得实效。年内党组班子成员每人每年深入基层专题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至少完成1篇以上高质量调研报告。

22)针对“发文程序不规范,变相增加发文数量”的问题

制定印发《临沧市妇联机关公文发文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妇联机关发文程序、提高发文质量、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及范围,机关各科(室)、中心认真遵照执行,推动市妇联发文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5.关于“为基层妇女群众解困纾难办法措施少”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3)针对“为基层妇女群众解困纾难办法措施少”的问题。积极争取2021年省级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发放救助资金11.93万元,共救助66人。积极争取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发放救助资金81万元,救助81人。持续推广“两癌”筛查和防治知识宣传工作,联合中国人寿临沧分公司开展关爱女性健康保险工作,2021年完成参保3.3万人,为参保人员患病妇女办理理赔75人,理赔金额共240万元,多渠道帮助困境妇女防范和化解健康风险,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构筑“检查+救助+保险”三位一体的健康保障新体系。2022年“三八”节期间,联合中国人寿临沧分公司开展走访慰问农村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关爱活动,全市共慰问110名患病妇女,发放救助物资3.3万元。实现对全市符合省级以上救助标准“两癌”患病农村低收入妇女207名的全覆盖。

6.关于“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4)针对“落实厉行节约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严格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通知》(云办发〔202215号)和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沧市贯彻<云南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发〔201440号),市妇联组织开展各类会议、活动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构建节约型机关,强化干部职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加强对办公耗材的审批、管理和使用,身体力行践行绿色、生态、环保的工作方式。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5)针对“部分经费未专款专用,超范围列支”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财政下达的指标执行,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强化项目资金监督约束机制,在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时,所有项目资金一律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以外的列支。二是严格执行《临沧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工发〔201819)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临沧市妇联机关工会委员会2022年度经费使用方案》报党组审批后,严格按照方案用好职工活动经费及职工慰问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6)针对“会议期间违规报销餐费”的问题。积极与市财政局业务主管科(室)咨询,认真查找产生问题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未严格执行《临沧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在制定巾帼故事会活动方案时未将此项餐费支出及列支渠道列入经费预算进行报批,在印发参加活动的通知文件中也未明确县级参加活动的人员食宿由我单位负责,造成了违规报销餐费53064.00元。一是认真学习《临沧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严格执行《临沧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守财经纪律,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活动等,按要求制定会议培训活动计划,进一步细化预算开支,将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列入会议培训活动计划,实行分类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三是修订完善《临沧市妇联财务管理制度》中会议、培训费管理的有关内容,细化审批流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严格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管理

27)针对“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执行《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财行发〔2014178号)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通知》(临办字201982)、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沧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临办发201472文件规定,加强和规范市妇联机关差旅费管理,对市妇联组织召开的三、四类会议及县(区)妇联到临汇报工作等接待产生的住宿费一律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回所在单位报销。

28)针对“审核把关不严,支出手续和附件不完备,出差审批程序缺失”的问题。分管财务工作领导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有关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把关,规范支出手续,相关附件应附尽附。20217付新时代女性课堂授课费2000元,无领取人签字单据,市妇联立行立改完善和更正无领取人签字单据原始凭证。严格执行《临沧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临财行发〔2014178号)和《临沧市妇联差旅费管理办法》(临市妇发〔202111号)市妇联机关于20216月份起,已在“公务之家”APP中执行出差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差旅审批制度,规范差旅费管理。

(三)关于聚焦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人事安排不合理,财政经费支出负担加重”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人事安排不合理,财政经费支出负担加重”的问题。市妇联自20221月起,不再外聘市妇联代理记账人员,将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1名工作人员调整兼任市妇联会计;减少市妇联机关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减少财政经费支出。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部分环节不规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0)针对“干部选拔任用部分环节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市妇联办公室对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级时《干部晋升职级工作全程纪实表》和《干部任免审批报审表》中参加民主测评人数进行核实,并及时重新填写错误表格。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市直单位科级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机构更名重新明确职务、退休免职、提拔免职工作流程图》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工作,确保市妇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谨、规范。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2022召开市妇联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五届市委对市妇联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时,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召开领导班子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按照程序步骤和时间安排组织召开市妇联领导班子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整理党组领导班子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认真撰写党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党组书记主持起草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集体审定班子成员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发言提纲,送党组书记逐一审阅把关后,报市委指导组审核。同时,进一步强化党员对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认识。2021年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自我批评讲清问题、剖析原因、列出措施,党员同志相互提出批评意见2党支部专职副书记在会前对批评意见清单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相互批评意见有“辣味”;记录规范,程序严谨。

4.关于“党建带妇建发力不足”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2)针对“党建带妇建发力不足”的问题。完成22021年党建带妇建基层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同时做好已创建市级、县级示范点的成效巩固提升工作。印发《临沧市妇联关于2022年创建党建带妇建基层组织示范点的通知》,2022年计划创建市级示范点2个,县级8个,年内实现县级示范点创建全覆盖。年内召开党建带妇建促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现场推进会,组织县(区)妇联主要负责人及3-5名参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突出的基层妇联组织负责人参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持续推广示范点创建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深化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认真落实《临沧市妇联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的实施方案》,印发《临沧市妇联关于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健全妇联组织的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妇联组织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电商以及新经济组织行业延伸

5.关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有差距”的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33针对日常教育工作抓得不紧”的问题。一是抓实党员干部日常教育,按时组织党员收看云岭先锋夜校学习,针对2021年未收看的3期,已要求党员20221月底前在云岭先锋APP自行收看;针对党史学习教育“四本书”学习任务未完成问题,党支部202111月作出要求,并督促完成了学习任务二是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机制,制定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妇联机关支部党员理论学习制度》《临沧市妇联和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监督制度》,确保学习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将学习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和党员积分管理内容,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成效。将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干部在线学习分值情况作为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和党支部评定党员积分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规定分数的,公务员、事业人员平时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是党员的,同时不得评定为“每月之星”。

34)针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市妇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症下药,做到抓早抓小,立行立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发现党员干部有违规违纪苗头时,采取约谈方式开展批评教育,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事项严格执行《中共临沧市妇联党组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通过谈心谈话及时解决在巡视巡察、问卷和个别谈话了解以及日常监督执纪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研究出台了《临沧市妇联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十条(试行)》,从政治、纪律、本领、履职、创新、团结等十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

三、下步打算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市妇联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工作离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市妇联党组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改责任清单,以抓铁有痕、踏石有印的决心和劲头,坚持不懈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巡察成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组织“回头看”,高标准严要求,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推动新时期妇联改革发展的过程。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类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规矩履职选人办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以落实整改、促进工作为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把巡察结果与重点工作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全面转化和不断深化巡察成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通过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党建当作分内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把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落实在妇联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体现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中,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做好结合文章,放大整改效应。市妇联党组紧紧抓住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推动妇联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运用好各项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中找准妇联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全面履行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着力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引领广大妇女争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为临沧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谱写中国梦的临沧篇章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3990589;地址:临翔区南屏南路6号市委大楼3楼;电子邮箱:lcsflb7@126.com.

                 

 

          中共临沧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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