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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文苑】向“人民满意”而行
发布日期:2022-05-17 10:29:56    信息来源:沧源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民满意,既是对公务员工作的最高褒奖,也是衡量公务员工作的价值标杆。新时代的公务员要向“人民满意”而行,做到心中有民、实干为民、造福于民,书写服务人民、担当作为的奋斗新篇章。

中有民,做“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倾听者。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中国共产党在百年奋斗中始终牢记宗旨,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广大公务员要时刻摆好自己“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的公仆位置,牢牢站稳人民立场,自觉走好群众路线。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任何涉及到群众的事,都是大事,必须全力以赴,切不可消极怠慢,要做到勤政为民、竭诚为民,着力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同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厚植为民情怀,胸怀“国之大者”,真正解民之忧。

实干为民,做“不为溪山只为民”的行动者。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如果只是耍耍嘴皮子,摆摆花架子,干不出实绩,还想让人民“买账”、得到人民肯定,那必然是“没戏”的。公务员工作要让人民满意,一方面要有“真材实料”,不能空有热情、虚有其表,要不断练就干事创业的本领,提升在新时代服务人民的能力。另一方面,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绝不能坐而论道、光说不练,要始终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以出色实绩、务实作风赢得人民的支持和认可,真正纾民之困。

造福于民,做“化作春泥更护花”的服务者。“干部好不好,百姓说了算。”公务员工作干得好与否、实与虚,人民最有发言权。“在其位,谋其政”,自觉担当、履职尽责,是对公务员的基本要求。广大公务员要切实把造福人民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干工作时脑中常想人民满意与否、高兴与否、答应与否,心中常思群众所需所想所盼,对待工作不挑肥拣瘦推诿扯皮,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真正暖民之心。(李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