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把此次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真切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一是强化“畏法纪而不敢取”的高压震慑,解决“不上心”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势在必行,更迫在眉睫。当前,一些行业领域中的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学习仅停留在知道党中央新修订了这样一份《条例》,却根本没有学到心上。对此,各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纪律规矩作为自己漫漫人生路中一块厚重的“压舱石”,把握好此次难得的学习机会,通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新旧对比学、带着问题学、结合实际学等方式,进一步把纪律规矩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学深悟透。同时,还要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强化“畏法纪而不敢取”的高压震慑,只有保持敬畏之心不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才能从内心深处认同并坚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才能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
二是贯通“尚名节而不苟取”的监管链条,解决“不了解”问题。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了解,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各级党组织没有扎实深入地开展系统学习,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监督管理责任没有一压到底,习惯于面上的“浅表学习”和“应付学习”。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就是要通过有效地监督贯通“尚名节而不苟取”的监管链条,让党员干部做到慎初,始终保持“名节一亏,终身不复”的清醒,知道“麻绳专挑细处断”;做到慎微,始终保持“一丝一粒,我之名节”,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做到慎独,始终保持“不畏人知畏己知”的自警自省,把准立身处世的尺度。
三是严守“见理明而不妄取”的廉政底线,解决“不掌握”问题。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党员干部如果对党纪不掌握,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不掌握党规党纪就不知道会不会触碰底线红线、不清楚会不会闯到雷区禁区、不懂得怎样才算知行知止。要想解决好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首先就是要严守“见理明而不妄取”的廉政底线,找准自身定位,结合实际不折不扣开展好此次党纪学习教育。其次,要通过学习教育筑牢自身的廉政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以铁一般的纪律管住干部、坚决以党纪党规防止权力滥用。最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次学习教育为契机,让“廉约小心、克己奉公”成为常态,方能以“廉心”守“初心”、以“正气”匡“风气”,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一生清廉的好党员、好干部。(杨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