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经常学、反复学,才能把党纪刻印在心上,临沧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这样说道。
2018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印发,距该条例10月1日正式施行的1个月零12天里,临沧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把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学习条例纳入年度学习日程,通过理论中心组,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经常学、反复学,不断强化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条例、敬畏条例、遵守条例融入日常、形成自觉。
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条例纳入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内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部门的优势,全覆盖监督检查综合监督部门贯彻学习新条例情况,对搞形式主义,对处分条例内容一问三不知的单位和个人所在党组进行谈话提醒。
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纪律处分条例》要入脑入心,把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贯彻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