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紧跟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措施,持续发力,最大限度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市委共开展5轮巡察,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37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384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724条。
临沧市委把巡察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认真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0余项制度性文件,规范巡察工作运行流程,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依规行事,提升巡察实效。
同时,成立了市委巡察办,组建了6个市委巡察组,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甄选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干部,建立了88人的巡察人才库;并先后组织开展了7期巡察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的原则,重点学习如何开展好巡察、巡察什么、怎么巡察及巡察工作流程等巡察业务知识,为巡察人员“充电蓄能”,努力锻造巡察“行家”。
此外,临沧市每一轮巡察都在事前、事中、事后狠下功夫。巡察前做足功课,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业务工作、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巡察中聚焦问题,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干部管理严不严等内容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好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跟踪督办、回访检查以及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回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市委巡领导小组报告,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