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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委前五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137件
发布日期:2018-07-2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巡察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紧跟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措施,持续发力,最大限度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市委共开展5轮巡察,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37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2384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建议724条。

临沧市委把巡察工作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认真谋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出台了《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10余项制度性文件,规范巡察工作运行流程,确保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依规行事,提升巡察实效。

同时,成立了市委巡察办,组建了6个市委巡察组,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甄选了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干部,建立了88人的巡察人才库;并先后组织开展了7期巡察业务培训,培训内容遵循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的原则,重点学习如何开展好巡察、巡察什么、怎么巡察及巡察工作流程等巡察业务知识,为巡察人员充电蓄能,努力锻造巡察行家

此外,临沧市每一轮巡察都在事前、事中、事后狠下功夫。巡察前做足功课,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业务工作、信访举报等方面情况,制定个性化巡察方案。巡察中聚焦问题,紧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干部管理严不严等内容开展巡察。巡察结束后,注重做好后半篇文章,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列好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意见,通过跟踪督办、回访检查以及巡察回头看等方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回音,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市委巡领导小组报告,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