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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对症下药促整改
发布日期:2020-11-06 09:06:33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以上问题的发生,反映出你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存在作风不务实、工作不落到实处的问题。”这是临沧市纪委监委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向某市直单位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临沧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检监察建议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手段,针对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倒逼问题单位和部门弥补漏洞、健全机制、补齐短板、担当尽责,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防范。

据了解,为了推动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更加精准有效,市纪委监委明确规定了使用建议书的情形、程序、内容等,严把“建议内容”“制发程序”两个关口,确保每份建议具体可行,起草、审签、送达等程序规范有效。

同时,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针对信访举报、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综合分析、专项研究,深挖问题根源,及时向主责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主责部门问题整改落实,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

为防止发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落实“点到为止”,市纪委监委建立了专门台账,不定期通过电话跟踪、随机抽查、现场督查、书面报告等方式进行回访,确保取得“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实效,对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用“铁纪”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发出监察建议书,目的是推动问题解决、改进工作、完善制度,通过明确整改事项、整改内容、整改时限,促使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加以整改和落实,使全市的干部作风制度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向有关党组织和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251份,其中,市纪委监委机关发出23份,派驻(出)机关发出23份。(李华刚  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