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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强化监督执纪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日期:2020-11-06 09:06: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今年5月份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督促各级职能部门扎实推进全市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助推进该市生态文明建设,筑牢临沧生态安全屏障。

“各级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合作,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确保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排查清仓见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为避免“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责、主责变主抓”的情况发生,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专项行动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不参加专项行动工作机构,不参与具体整治工作,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提升监督检查质效。

同时,为确保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督促责任落实,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纪问责,及时发现和受理相关问题线索,向主责部门开列“问题清单”,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对推动专项整治不力的从政治纪律查起;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背后的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我们将围绕工作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真正动起来、职能部门真正紧起来的生态修复格局,守护好云县的净土蓝天、碧水青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