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派出8个监督检查组共32人,分赴8县(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廉洁扶贫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半年检查,做到督查发现一批问题,集中交办一批问题,提级直办一批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临沧市连续两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在成绩面前我们不能沾沾自喜,必须更加努力、加压奋进,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细落实。此次半年检查,要坚持‘刀刃内向’,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直奔主题开展随机抽查,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监督检查组动员培训时作出强调。
此次监督检查围绕各县(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以及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既盯事又盯人,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处置一批不担当、不尽责、不务实,甚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纪律作风典型问题。
监督检查分筹备动员、组织实施、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开展,在筹备动员阶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梳理形成问题清单,组织召开动员培训会议,把检查的内容程序讲清说透。在组织实施阶段严格对照督查清单,采取随机抽查、查阅痕迹、个别谈话、入户走访、实地督查等方式进行,从每个县(区)抽取1个乡镇2个村自下而上开展督查,先到村、再到乡、最后到县(区)开展监督检查。在总结报告阶段各督查组认真梳理汇总督查情况,形成工作情况报告。
各监督检查组认真对照督查清单,紧盯责任落实,聚焦纪律作风,对督查中发现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对现场无法解决的问题,责令相关县(区)和部门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按要求及时整改;对发现的纪律作风问题,坚决追责问责和通报曝光,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