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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1至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4人
发布日期:2018-06-06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我们将以此次约谈为动力,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完成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任务。”近日,临沧市双江县21名扶贫干部被县纪委、监委集体约谈时表示,这是临沧市践行第一种形态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1至5月,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44人次,占全部处置人数的51.8%,“红红脸、出出汗”已成为常态。

坚持抓“早”,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严防“拖沓式”监督,避免问题恶化,防止问题向其他三种形态转移;坚持抓“小”,从小问题、小事情抓起,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坚持抓“严”,严格把握政策界限和纪律标准,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敢于担当,使批评教育、函询效果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防止用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用轻处分代替重处分,做到问题线索精准处置、不枉不纵。

为确保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时,特别注意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针对性;要求一针见血、切中要害,言必及物、谈必见事,让党员干部感到“痛”,真正起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陈伟孝  闫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