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集中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清理,坚决防止公职人员从事违规借贷等营利性活动,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净化优化良好政治生态。”近日,临沧市印发《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公职人员参与违规借贷行为列出清单,划出红线,坚决向违规借贷行为说“不”。
《方案》指出,此次整治范围是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事业单位的领单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派到参股企业的相当层级管理人员,另外,还包括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的人员。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3个多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重点清理和整治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结合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干部日常监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掌握的问题线索,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选取部分领导干部进行抽查核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把能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违规借贷事项作为检验政治品格的试金石,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仍顶风违纪者,视情节从重或加重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对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违规参与借贷活动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阻挠、干扰案件查办的,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扎紧制度笼子,构建长效机制,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履行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狠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之风,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临沧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