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察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科学使用“四种形态”,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季度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32人(次),其中每一种形态87人,占65.9%;第二种形态31人,占23.5%;第三种形态8人,占6.1%;第四种形态6人,占4.5%。
坚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不只盯紧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还把管和治更多的体现在日常,让党内生活严肃起来,真正管住绝大多数。对党组织和党员高标准、严要求,践行党纪严于国法,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从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抓起,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
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突出主业让监督成为最日常的工作,坚持发现问题就严格执纪,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体现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对引起严重后果、给党和人事业造成损害的就要严肃问责,切实转变贯性思维,创新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真正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日常化,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赵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