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组织、感谢纪委监委的及时警示和提醒,我一定以此为鉴,在哪跌倒就在哪爬起来。”近日,凤庆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对农业农村局常某某进行谈话时,他诚恳地说。
在凤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干部走向“歧途”,已是一种常态。
同时坚持全面检查与随机抽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干部,根据提醒、函询、诫勉相关规定严肃问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时时严、处处紧、事事硬,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约束常在,帮助教育党员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及时清除病灶。
“在抓早抓小的基础上,果断用好第四种形态,既要做到底线常在、‘后墙’不松,又要着力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真正实现标本兼治。”凤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优先查处。在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压缩“围猎”与被“围猎”的空间。
“准确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用好 ‘四种形态’,坚决不搞‘一刀切’,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干部群众干事创业激情,让获利者得到惩处,给情节轻微者改正错误的机会,护航干部成长。”凤庆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38人,其中开展谈话提醒等处理75人,诫勉等问责处理20人,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等党纪轻处分31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等重处分处理3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9人。 (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