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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深化“以案促改” 厚植不想腐的“土壤”
发布日期:2020-05-28 10:52:55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监委

“岩某身为共产党员、村组干部,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利用职务便利向集体资金‘伸黑手’,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不久前,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了几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

这是耿马自治县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厚植不想腐的“土壤”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执纪审查的“后半篇文章”与警示教育结合起来,以典型案例为“活教材”,把忏悔者的“后悔药”当成自己的“预防药”,通过讲述“身边人的身边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深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围绕近年来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把警示教育课堂搬进法院、处分决定宣布现场,“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媒体信息传播快、受面广的优势,构筑网站、微信等为主要载体的线上宣传教育平台,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打造“指尖上的警示课堂”,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党风廉政建设舆论氛围,使全县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之要,负起勇担使命之责,因知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严而“不能腐”、因觉悟高而“不想腐”。

同时,充分利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针对具体案件直指发案单位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推动发案单位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用好身边“活教材”警示教育“身边人”,持续抓深抓透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刘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