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临沧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督办会议,现场交办督办一批问题线索,要求快查快处、限期办结,各县(区)纪委监委分别作出表态。市纪委市监委各监督检查室将对县(区)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督办和指导,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快速有力,推动人防系统突出问题切实解决。
会议还专题传达学习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全省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情况通报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同志关于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批示要求,分析指出全市专项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对下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自2019年12月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坚持高位推动,组建工作专班,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克服疫情对前期工作的影响,3月上旬制定下发《加强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督查督办工作方案》,由市纪委市监委各监督检查室会同联系县(区)纪委监委、派驻市级有关部门纪检监察组共同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全市历年审批的66个人防工程项目进行逐个过筛,深挖人防工程项目存在问题的背后根源。
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加强与巡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市、县(区)巡察办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巡察“回头看”、机动巡察、常规巡察等方式对人防部门开展巡察工作,协调财政部门对人防系统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协调市审计局派出9个审计组对市级和县(区)人防系统开展专项审计。
市纪委市监委及时分析专项治理进展情况,4月上旬向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本县(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加强对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督促,进一步扛紧扛实主体责任;要求人防系统加快推进自查自纠问题的整改工作,逐一列出问题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阶段目标任务,确保克期完成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督查督办,深挖问题线索,严肃责任追究。
专项治理开展以来,督促临沧市人防系统自查自纠发现问题66个、整改完成18个,已追缴清退资金9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