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将学习贯彻《规则》作为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严格执行《规则》,切实增强检举控告与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效衔接,着力推动该市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处理检举控告的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权正确行使,临沧市纪委监委把学好用好《规则》作为全面加强检举控告办理力度、推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有效“磨刀石”,压实学习贯彻工作责任,通过网站、客户端、微信等平台,采取组织集中学、个人自学、业务交流等方式,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学习。
市纪委监委明确学习任务,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信访干部先学一步,信访干部带头“充电”,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规则》。并将《规则》的学习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相结合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结合岗位职责认真思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
通过学习交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则》的热潮。大家一致表示,要增强制度意识、纪法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切实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我们将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对照《规则》,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信访举报接收受理、分流办理、处置管理、综合分析、督查督办等各项职能工作中与《规则》规定要求不一致、不适应的业务环节。
同时,把握好监督重点、规范督查检查,着力提高问题线索的处理处置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并加大《规则》的宣传力度,提高党员干部的知晓率,引导群众正确信访,在保障检举控告人监督权利的同时,坚持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利,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澄清正名。(赵国成 李彦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