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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马:靶向发力 持续释放巡察监督效力
发布日期:2020-01-08 09:12:53    信息来源:耿马县纪委监委

2019年,耿马自治县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形成合力,不断擦亮巡察“利剑”锋芒,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全力推动巡察工作向上向好。全年,十三届县委共开展3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343个,移交问题线索121条,立案6件8人,给予党纪处分1件2人,移送检察机关3人。

明确巡察“靶向”。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问题,靶向发力,查找政治偏差,深入发现和揭露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基层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进一步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

打好巡察“组合拳”。每轮巡察进驻前,积极与纪检、组织、审计、公安、信访等部门加强信息沟通,了解被巡察单位问题焦点、风险点、工作薄弱点,收集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提前了解“病情”;巡察过程中通过采取受理信访、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和听取群众意见、明察暗访等有效方式,打好“组合拳”,精准发现问题。

坚持巡察“下沉一级”。聚焦民生领域、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取采以“巡乡带村”“直接巡村”的方式,在实现92个村(社区)延伸巡察全覆盖的同时,重点深入巡察贫困程度深、经济体量大、“三资”项目多、信访问题较为突出的40个村。将巡察监督触角延伸到社区、村组,打通巡察“神经末梢”,以点带线,以线扩面,推进巡察工作高效开展。

做实巡察整改答卷题。坚持边巡、边移交、边整改,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挂号”“销号”,做到巡察前即知即改,巡察中边巡边改,巡察后全面整改,既治“未病”、又治“已病”,彻底清除“病源”。同时,充分发挥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及县委巡察组对巡察整改的监督作用,促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开展好巡察整改满意度测评暨实地检查工作。(赵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