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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充分发挥审理职能 着力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日期:2019-10-28 11:28:49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严把案件审理程序、证据、定性、量纪等关口,着力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始终坚持“凡案必审”“查审分离”和由案件审理部门向纪委常委会汇报案件等工作制度注重从政治上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将个案审理放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大局中考量和把握,将审核处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和事中,自觉把 “两个维护”落实到案件审理全过程。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本要求,坚决守住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和程序手续三大关口,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立足案件特点,在“审”字上下功夫,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

实行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视情况审阅案件卷宗、直接参与研究复杂、疑难案件,提出指导意见;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经常就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听取案件审理部门意见,并加强沟通协调。同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提前介入,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对事实认定、证据鉴别、定性量纪和办案程序等提出阶段性审理建议;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商请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对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是否采取强制措施等提出书面意见。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案审室提前介入审理案件14件15人,商请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13件14人。

此外,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关爱,开展暖心回访教育,帮助处分干部解开心结顾虑,卸下思想包袱,真正改正错误,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陈伟孝       苏友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