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临沧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永德县反馈巡察情况,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永德县进行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市委对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六项纪律”为尺子,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反馈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永德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通过巡察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永德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方面、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强调,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永德县要高度重视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扎紧制度笼子,迅速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狠逐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促进改革发展。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建议,永德县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要坚持不懈强抓作风建设,进一步严肃党的各项纪律,切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永德县委表示,一要诚心接受反馈意见,严肃对待反馈问题;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要坚持标本兼治,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四要巩固整改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此次巡察为动力,自觉把整改落实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稳定、转作风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绿色永德、湖滨城市、恒春古郡、大美胜地”的品牌定位,以开放融合和跨越式发展为路径,以深化改革和创新驱动为动力,以加大“五网”建设和消除贫困为支点,以投资拉动和产业转型升级为突破,以党的建设和依法治县为保障,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永德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人武部部长,保留和享受处级待遇的领导干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担任过县处级领导职务的近三年退休的处级领导干部等相关领导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