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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首轮巡察共发现问题255个 移交问题线索72件
发布日期:2017-05-08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期,临沧市、县(区)党委紧紧围绕深化政治巡察的要求,首轮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255个,移交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72件,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定政治方向,深化政治巡察。首轮巡察共派出18个巡察组,对1个县、1个市直单位和7个乡(镇)、9个县(区)直单位(部门)开展巡察。巡视组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项纪律”,敢于较真碰硬,政治巡察得到持续强化,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典型问题相继被“拎”了出来。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震慑效果。市、县(区)党委巡察机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贯彻中央巡察工作方针,根据被巡察单位(部门)的职能特点,事先做足功课,抓住重点,“带题巡察”,找准要害,深挖根源,盯住问题,瞄准靶子,加快节奏,突出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巡察期间向被巡察单位(部门)提出需立行立改问题38个,并全部整改落实。

用活巡察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充分运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抽查核实个人事项报告、“下沉一级”了解情况和询问知情人等方式开展工作,压缩面上谈话时间和巡察汇报类别,增强个别谈话的针对性、调阅资料的目的性、巡察调研的实用性,采取约见被处分干部和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措施,提高发现问题的数量和精准度。

坚守价值取向,注重成果运用。市、县(区)党委巡察机构不断建立健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重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按照巡察意见“双反馈”、巡察整改“双责任”、整改情况“双报告”、整改报告“双审核”、整改结果“双公开”工作模式,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明确扣分标准和方式,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问责,进一步凸显巡察利剑作用。(蔡明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