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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健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17-05-0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乡两级纪委把执行好抽查工作机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和推进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通过扑下身子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确保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强化责任担当,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障。围绕脱贫攻坚,聚焦作风建设,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入手,抓住重点难点,善于发现责任不落实和纪律作风问题,以纪律戒尺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脱贫攻坚摆在最重要的位置,强化领导责任和示范责任,推动党员干部作风转变,扑下身子做给群众看、带领群众干,为推动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纪律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变隔靴搔痒为一针见血。临沧市从实施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机制到目前为止,共抽查乡(镇)174个次、抽查村“两委”267个次、抽查扶贫工作队339个次、抽查贫困户557户、发现问题115个。对存在问题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存在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到位、工作不精准、措施不扎实等问题;驻村工作队和工作队员存在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随意脱岗擅自离岗或长期不在岗等问题。

完善抽查机制,实行零报告重点抽查复查制。《通知》要求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没有发现问题本身就是问题”的理念,结合随机抽查机制,从2017年5月起实行零报告重点抽查复查制,各乡(镇)连续2次抽查未发现问题的,由县纪委进行重点抽查;连续3次未发现问题的,由市纪委进行重点复查。充分调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倒逼抽查工作机制有效落实。

坚持一案三查,整改问题做到三个“不放过”。对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坚持快查快处,一查到底,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分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对落实抽查工作机制不到位、措施不得力,不能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不上报、不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被上级检查发现问题的,坚持一案三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