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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
发布日期:2017-04-25 07:30:00    信息来源:临沧市纪委

日前,临沧市纪委49名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填报了《2017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次报告是《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出台后的首次报告,按照首次填报要求,由本人亲笔填写,对“8项家事”、“6项家产”等内容进行了如实报告,报告中做到“四个到位”。

传达学习到位。市纪委认真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党内法规,准确理解和把握法规要求,以及因错报、漏报、瞒报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确保学习不走过场,把“两项法规”内容学深悟透,督促领导干部对本人填报的人有关事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思想认识到位。市纪委及时组织对填报注意事项及要求进行学习培训,通过层层传导压力,让领导干部充分理解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忠诚,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认识、敬畏纪律、严守规矩,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三严三实”的要求,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如实填报到位。市纪委组织部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填报工作进行指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做到报告对象不漏人、报告内容不漏项。

把关审核到位。市纪委相关负责同志严格把关,逐一进行阅签,对填报内容不完整、不清晰、不准确的报告表,退回并进行重新填报,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全、信息清、质量高,截止目前,市纪委49名市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已进行初步审核并报备市委组织部。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管党治吏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更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强化自身建设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市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内容,切实强化组织观念,坚决对党忠诚老实,自觉接受组织监督。(杜群忠  杨文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