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杨浩东带队到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
杨浩东作动员讲话时指出,市委集中组织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是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临沧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一带一路”、“辐射中心”建设战略,实现临沧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
杨浩东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检查考核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充分认识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扎实做好检查考核各项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履责担当。要把主体责任切切实实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体现在抓早抓小上,平时要加强监管,多教育、多引导,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渎职、抓不好是失职”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人大的职能特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化、具体化、制度化,找准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工作的结合点,发挥好人大职能作用,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人大监督,推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全过程。三是要精心组织,确保圆满完成检查考核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对被考核对象负责的态度,做到从严考评、从细考评、从实考评,力求把情况搞清、把数字核准,使检查考核成为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查映伟出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华松主持会议并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汇报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情况。
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魏江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