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四风”、正党风、转政风、带民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将看齐意识落实到行动上,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实施办法,严格遵守“九个严禁”要求。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专责机关的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年节假期,严肃执纪问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改进监督方式,拓展监督渠道,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强化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对不收敛、不知止,千方百计规避组织监督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体现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从重从速处理,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通知强调,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辖区范围和部门“四风”问题突出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通知公布了市纪委、市监察局节假日期间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12388,0883-2124234。(杜群忠、李飞)